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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4 00:22:33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97.6332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于 202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合晶”)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和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
                   《2020 年激励计划》”)、
                                 《上海合晶
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
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 2020 年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
述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关于上
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部分议案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修订
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
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42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5.8万份,行权价格为2.944元/
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议
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113名激
励 对 象 在 2020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个 行 权 期 可 行 权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为
见书。
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案》及《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部分议案经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
见。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8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7.3333万份,行权价格为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议
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66名激
励 对 象 在 2022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个 行 权 期 可 行 权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为
见书。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的内容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期权授予日与获
                   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授予后股票期
        权剩余数量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的内容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期权授予日与获
                   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权剩余数量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调整情况
      截至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前,鉴于合计36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离世、退休或主动放弃的原因,公司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为160.6
万份。上述相关内容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前,鉴于合计4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公司合计注销8.0001万份,部分激励对象主动放弃第一个行权期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3.3333万份;因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公司合计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3.1333万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鉴于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注销前述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7.3001万份。
      综上,自《2020年激励计划》授予以来,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合计为422.3668
万份。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权数量385.6332万份,持有对象合计113人。
      (2)历次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因2021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和2022年度权
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2024年3月13日将2020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每股人民币3.13元调整为2.944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847元(含税)和2024年度
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将行权价格由每股人民币
   (1)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调整情况
   截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前,合计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因此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6666万份;部分激
励对象主动放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8.6666万份;因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137.3333万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5)、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此公司注销前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8.5334万份。
   综上,自《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以来,公司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为193.1999
万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权数量251.8001万份,持有对象合
计66人。
   (2)历次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2024年3月13日
将行权价格由每股人民币3.79元调整为3.69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披露的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847元(含税)和2024年度
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将行权价格由每股人民币
   (四)《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139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211.1334万份,行权价格为2.944元/股;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78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128.6667万份,行权价格为3.69元/股。已于2024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批量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
条件的213.1333万份股票期权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
行权条件137.3333万份股票期权的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2020 年激励计划》和《2022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行权条件审议程序
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的说明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8日,等待期均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期权授予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
得少于12个月。股票期权授予满12个月且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分三批
行权,每批可行权比例分别为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3、1/3、1/3。公司股票于2024
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三个可行权期为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满两周年)后的次日起至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可行权数
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1/3。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等待
期已届满,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8日)。
    (三)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根据上海合晶2025年年度报告,
期对应公司层面考核条件:                  公司2025年12英寸外延片产品的
下列考核指标达成其一即可行权:               销 售 量 较 2024 年 同 比 增 长
(1)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前一年增加10%;83.0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
(2)12英寸外延片产品的销售量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到目标,满足行权条件。
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达标情况将激励对象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表现卓越(S)、绩效杰出(A)
                        、符 《2020年激励计划》中113名激励
合期望(B)、需改进(C)、极需改进(D)五个等级,公 对象的2025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司总经理认为对公司的发展有重大价值与作用的员工为价 均为表现卓越(S)、绩效杰出(A)
值员工。各批次股票期权生效前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符合期望(B),个人行权比例为
评价结果分别对应该批次生效比例如下表所示:            100%;
               个人实际生效股票期权数量 《2022年激励计划》中66名激励
考核等级           占公司实际生效股票期权数 对象的2025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量的比例              均为表现卓越(S)、绩效杰出(A)
B(含 B)以上或价值员                     符合期望(B),个人行权比例为
工                                100%。
C              80%
D              0%
(i)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ii)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iii)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iv)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v)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i)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ii)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行权条件。
当人选;
(iii)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iv)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v)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vi)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可
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13人,可行权的期
权数量为174.4998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66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23.133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四)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各行权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
能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2020 年激励计划》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
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
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
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
公司将予以注销。
                      已获授予的股
                                  可行权数量      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予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量
                                    (份)        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份)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小计                       730,000    243,332       1/3
二、其他激励对象
总计 113 人                5,235,000  1,744,998      1/3
  注:①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确
 认数据为准。
 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③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
 制如下:
     (1)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
     (2)上述禁售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应比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
 关减持规定执行,并应遵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上市地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
     (二)《2022 年激励计划》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
 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
 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
 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
 公司将予以注销。
                     已获授予的股
                                 可行权数量      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予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量
                                   (份)        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份)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小计                     2,030,000   676,665       1/3
二、其他激励对象
总计 66 人                3,694,000  1,231,334      1/3
   注:①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确
 认数据为准。
 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③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
 制如下:
     (1)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
     (2)上述禁售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应比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
关减持规定执行,并应遵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上市地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合同到期
不再续约,已不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73,001份。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合同到期
不再续约,已不符合《2022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85,334份。
   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458,335份。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
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20年
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符合行权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44,998份,行权价格
为2.4455元/股;同意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66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31,334份,行权价格为3.1915元/股。在规定
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
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
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
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
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
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2020 年激励计划》
                              《2022 年激励
计划》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 年激励计划》及《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20 年激励计划》及《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2024 年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0 年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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