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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4 00:21:25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0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
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25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206,0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2.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228,775.76 元,扣除新股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0,175,042.29 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出具《上海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079 号),对公司
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
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
司及子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
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项目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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