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时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时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嘉兴时兴”)、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海
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文兴”,与
嘉兴时兴、嘉兴海橙合称“兴橙投资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295,761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兴橙投资方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收到兴橙投资方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嘉兴时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7P8XM71
出资额 15,79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18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38 年 1 月 17 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214 室
主要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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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9FR5X62
出资额 13,22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5 月 19 日至 2037 年 5 月 18 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竹园路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205-13 室
企业名称 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7P8X07B
出资额 1,103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18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38 年 1 月 17 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嘉兴时兴、嘉兴海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兴橙”);共青城文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兴橙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橙”)。共青城兴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
上海兴橙的执行董事均为陈晓飞先生,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比例
(股)
嘉兴时兴 大宗交易 2,373,300 0.4513%
嘉兴海橙 大宗交易 2,066,030 0.3928%
人民币普通
共青城文兴 大宗交易 2026年3月6日 10,000 0.0019%
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请见下表:
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嘉兴时兴 16,705,510 3.1765% 14,332,210 2.7252%
嘉兴海橙 13,966,402 2.6556% 11,900,372 2.2628%
共青城文兴 73,179 0.0139% 63,179 0.0120%
合计 30,745,091 5.8460% 26,295,761 4.99999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