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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 沪硅产业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3 19:07:28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发展SOI业务,推进相关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应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傲科技”)、上海新傲芯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傲芯翼”)拟与关
    联方SOITEC S.A.签订许可协议。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为发展SOI业务,推进相关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应用,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傲科技、新傲芯翼拟与SOITEC S.A.签订许可协议。公司于 2026年3月1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相
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由于公司执行副总裁Kai Seikku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SOITEC S.A.董事,
SOITEC S.A.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许可协议》预计总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1%以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执行副总裁Kai Seikku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SOITEC S.A.董事,
SOITEC S.A.为公司关联方。
  SOITEC S.A.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注册在法国的公司,该公司专注于微电
子领域,主要从事绝缘体硅片的生产和销售。2025年全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其发
生交易金额9,173.92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本次协议事项为在原有许可及业务合作基础上,SOITEC S.A.继续授予公司
控股子公司新傲科技和新傲芯翼的SOI相关许可。
  各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签署许可协议,在遵循
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原则的基础上参考2014年起建立的长效技术合作机制及
原许可协议确定的费率标准,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许可费用。本次协议约定的许
可费用及费率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许可方:SOITEC S.A.
    (2) 被许可方: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傲芯翼科技有限
         公司
    (1) 许可知识产权:许可方拥有的制造许可产品所必需的背景知识产
         权。
    (2) 许可产品:使用许可知识产权制造的约定SOI硅片。
    (3) 许可范围: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一项知识产权许可,允许其在中
         国境内开发、制造及向客户销售许可产品。
    (4) 许可期限:十年,并可自动续期,每次续期期限为十年。
    (5) 许可方代表其及其关联方承诺,只要被许可方遵守本协议,则不
         会对被许可方或其关联方提起与许可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或主张
       索赔。
 (1) 许可费: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支付1,150万美元作为许可费。
 (2) 使用费:被许可方应在每半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
       约定的费用标准提交报告并支付当期使用费。
 (3) 税费:所得税及地方附加税由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平均分担。
 (1) 若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以下简称“违
       约”),且违约方在收到非违约方书面通知后二十(20)个工作日
       内未能补救该等违约行为(以先发生者为准),则非违约方可终止
       本协议。
 (2) 若一方发生以下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
       本协议:
        或采取任何与其偿债能力相悖的行为;
        不抵债、债务安排、重新调整、和解或债务重组、解散、清算、
        注销或类似的行政或司法程序;或者针对一方发起的该等程序
        在三十(30)天内未被撤销或解除;
 (3) 被许可方有权通过提前六十(60)个工作日向许可方发出书面通
       知终止本协议,但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费用。
 (4) 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则许可方有权在向被许可方发
       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上股权,或不再控制新傲芯翼多数投票权;及/或
        权,或不再控制新傲科技的多数投票权。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SOI硅片是半导体集成电路的重要材料,作为上市公司半导体硅片业务的重
要布局之一,进一步加大对SOI硅片业务的发展力度,与合作方共同推进相关产
品在中国的应用,是上市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持续发展高附加值增长引擎、
提升产业全球竞争力的重要布局。
  本次交易为公司开展持续发展SOI业务所需,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
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
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综上,全体独立
董事同意子公司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傲芯翼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
方SOITEC S.A.签订许可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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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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