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6-3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3 月 11 日、3 月 12 日
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8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微投资”)承诺在中迪投资权益变动完成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中迪投资股份。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天微投资、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张伟先
生未买卖公司股票。
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中迪
投资主营业务或者对中迪投资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中迪投资因
其发展需要,或因市场、行业情况变化导致需要对中迪投资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
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天微投资关于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或
安排。公司主营业务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
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倍,市净率为-368.25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1 日发布的数据,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房地产业的静态市盈率为 26.80 倍,滚动市盈率为
据有较大偏离。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理性判断、谨
慎投资,注意炒作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
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亏损 56,000 万元至 28,000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56,000 万元至 28,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亏损 51,000 万元至 25,5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8,000 万元至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
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公司《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亏损 56,000
万元至 28,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56,000 万元至 28,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51,000 万元至 25,500 万元,扣除后
营业收入为 18,000 万元至 22,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 3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 据 公 司 《 2025 年 度 业 绩 预 告 》, 公 司 预 计 2025 年 度 期 末 净 资 产 为
-41,843.72 万元至-13,843.72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公司《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亏损 56,000 万元至 28,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
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将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以
下简称“润鸿富创”)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所得价款将全部用于偿还重庆中美恒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
行(以下简称“三峡银行”)间债务。在偿还后,中美恒置业仍欠三峡银行借款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合计约 3.53 亿元。
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因此承担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向三峡银
行借款所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同时,如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向公司、公司
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进行追偿将形成被动关联交易。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
况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确保工程款支付,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
州中鑫”)将“中迪·花熙樾”房地产住宅项目一期、二期项下的 11#、12#楼商
业以及项目一期、二期项下 2,409 个产权车位及库房向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捷意”)提供抵押担保。
目前,由于前述抵押物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无法取得产权证,导致不能正常办
理抵押手续,达州中鑫存在因此承担向成都捷意支付 1,400 万元违约金的风险。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公告》。
告》、2025 年 10 月 21 日、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 年,公司为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迈尔斯通公司”)向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
农村商业银行”)申请 17,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 年,公司
将迈尔斯通公司出售后继续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要求迈尔斯通公司偿还借款利息(包括罚息、复利),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
(2025)
川 71 执 1251 号,要求向简阳农村商业银行本金 12,799.83 万元及一般债务利息,
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简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
书》(2025)川 0180 民初 6759 号,判令迈尔斯通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
内偿还简阳农村商业银行利息 1,034.07 万元,罚息 127.40 万元,复利 66.80
万元,共计 1,228.27 万元。判令简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对迈尔斯通公司名下的
所有位于犀浦镇校园路东段 99 号的房屋的折价、变卖、拍卖价款在上述债权范
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公司对迈尔斯通公司在执行前述财产后仍不足履行债
务的,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如迈尔斯通公司无法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将有承担最高
风险。
告》,公司收到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5)川 0180 执
定的义务,支付人民币 12,282,675.71 元及相关利息、迟延履行金,并负担本案
执行费用;缴纳执行费 79,682.68 元。同时,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
部分账户,冻结金额为 1.28 亿元。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以及 2025 年 10
月 21 日、11 月 3 日、12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
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以房抵款事项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绵石”)正在推进位于四川省达州市的“中迪·绥
定府”房地产住宅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相关建设开发工程由总包
方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捷意”)负责。截止目前,该项
目累计尚有 6,921 万元工程款需向成都捷意支付。鉴于,现阶段公司资金紧张,
为缓解资金压力,达州绵石拟以“中迪·绥定府”房地产住宅项目 4#、9#、13#
楼的总价为 885.41 万元的 14 套房产等额抵偿成都捷意工程款。抵偿后,该项目
累计尚有 6,035.59 万元工程款需向成都捷意支付。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
子公司以房抵款事项的公告》。
公司收到成渝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渝 87 执 2425 号之十二,
拟拍卖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平铁科”)48,888,000 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 30.04%的股票,占本公司持有
康平铁科股票数量的 100%。
性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阿里资产·司法”网站上公示信息查询,
获悉成渝金融法院将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 10:00 时起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 10:00
时止(即 24 小时,延时除外)在成渝金融法院“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公
开拍卖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康平铁科 48,888,000 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 30.04%,
占本公司持有康平铁科股票数量 100%的股票。本次拍卖起拍价为 43,119,300 元。
告》,2026 年 1 月 28 日,根据“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的拍卖结果显示,
公司参股公司股票第一次被司法拍卖的结果为“已流拍,无人出价”。
示性公告》,2026 年 1 月 30 日,经公司查询获悉,成渝金融法院将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 10:00 时起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 10:00 时止(即 24 小时,延时除外)在
“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康平铁科
的股票。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 38,807,300 元。
展公告》,2026 年 2 月 27 日,根据“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的拍卖结果显
示,公司参股公司股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结果为“已流拍,无人出价”。
公告》,2026 年 3 月 3 日,公司查询获悉,成渝金融法院将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
资产·司法”网络平台变卖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康平铁科 48,888,000 股,占康
平铁科总股本 30.04%,占本公司持有康平铁科股票数量 100%的股票。变卖价格
为 38,807,300 元。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2025 年 12 月 27 日在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2026 年 1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
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6 年 1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股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6 年 2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股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2026 年 3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参
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子公司中美恒置业与三峡银行间债务 3.53 亿元;公司保交楼借款债务 1.10
亿元;公司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广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间债务 1.16 亿元;公司与清泉企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间债务 0.71 亿元;
公司与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债务 0.52 亿元;公司与原
公司关联方四川赛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债务 0.23 亿元;公司与原公司关联方
四川省蜀工数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债务 0.26 亿元;原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
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因承担债务担保责任而形成公司债务 2.55 亿元。
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捷意”)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中
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中鑫”)自 2018 年 11 月起陆续签订了
达州中鑫下属房地产项目“中迪·花熙樾”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涉及项目相
关工程。截至 2024 年 12 月该等工程已经全部完成。
统 一结算 ,确认成都 捷 意完成 工程总 造价为 90,524.03 万元; 扣除质保 金
万元工程款,尚余未付工程款 14,616.84 万元,将分 12 个月支付,且应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将项目地下车位及库房抵押给成都捷意为工程款支付提供担保,
但达州中鑫至今未按约定进行工程款支付以及办理抵押登记,已构成违约。就此,
成都捷意向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达州中鑫向成都捷意
支付下欠工程款 14,616.84 万元;依法判决达州中鑫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 20 万
元;依法判决达州中鑫向成都捷意支付逾期违约金;依法判决成都捷意在达州中
鑫欠付工程款 14,616.84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范围内对案涉建设工程的折价
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判决达州中鑫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年 10 月-11 月,公司共计向上海煜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煜赛”)借
款 1,820 万元。2022 年 3 月,上海煜赛将持有对公司 1,820 万元债权转让给四
川省蜀工数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工数联”)。截至目前,公司尚欠
蜀工数联借款本金 1,820 万元及利息未还。为此,蜀工数联对公司、第三人上海
煜赛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立即向蜀工数联偿还债务
本金 1,820 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实际出借之日起计算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为止。
本息暂合计 2,830.91 万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由公司
承担。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微投资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天
微 投 资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71,144,8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23.77% 的 股 票 中 的
质押给海南邦纳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并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