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网架”、“公司”、“上市公司”) 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南网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5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 万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768,519.87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231,480.1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4〕15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
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监督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
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
山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
山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萧山支行
合 计 47,339.56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项目结项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二期地块 EPC 总承包项目”
和“萧山西电电子科技产业园 EPC 总承包项目”均已完成施工建设,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现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涉及的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 累计已投入 扣除手续费 预计节余募集资
序 项目投资总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 的利息收入 金(4)=(1)-(2)
号 额
(1) (2) (3) +(3)
萧山西电电子科技产
业园 EPC 总承包项目
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二
目
合计 396,653.76 198,623.15 151,840.58 556.99 47,339.56
注 1: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止,公司已按照承诺累计使用 151,840.58 万元,募集
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56.99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
资金金额中含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保证金等款项(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支
付时为准),本次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在满足付款条件下,
该部分支出公司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秉持合理、
节约、高效原则,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障项目建设质
量、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强化各环节费用的监督与管控,合理调度并优化各
类资源,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使得项目实际支出低于计划支出,形成部分募
集资金节余。
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均已完工,且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
募集资金 47,339.5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
金、保证金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
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
该部分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
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结合项目实
际进展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更好地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严格
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
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卞鸣飞 潘田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