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日披露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
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为公司第三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 40,7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预
计的 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中恩云(北京)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中,公
司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 2025 年度新增的 IDC 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 8,101 万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
并范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
定性。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尚未确认,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
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
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
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
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
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
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2026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本
次为公司第三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 40,7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公司收购的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
的财务数据,其中,公司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 2025 年度新增的 IDC 业务收入,
相关金额约 8,101 万元。鉴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
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
务数据为准;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
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尚未确认,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权,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
未实施完毕,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进
展及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2026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深圳市
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
提示”“第十一节风险因素”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
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