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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9 20:05:48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开盘参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2.34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高于平均价2.34元/股,公司需根据本次公司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
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买卖,按上述
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
低于平均价格2.34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
整。
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6年3月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6.37元/股,该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平均价格2.34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3月11日)的股票开盘
参考价将进行调整。根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
结果的专项意见》,按照公司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
后除权参考价格为4.36元/股。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事裁定书》和(2025)湘 07 破 15 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
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
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案重整投资人投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
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1)。
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协议全部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景峰医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9,774,351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879,774,351股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至1,759,548,702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分配,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对价受让,相
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受让股票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
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0日,转
增股份上市日为2026年3月11日。
   四、停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
登记日 2026 年 3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
   五、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4.2条的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除
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
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综合计算,本次重整景峰医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重整投资人受
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本次重整不涉及现金红利。重整投资人共认购 879,774,351 股转增股票,共
计支付 2,060,857,594.18 元现金。因此,本次景峰医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平均价格为:2,060,857,594.18 元÷879,774,351 股=2.34 元/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平均价格2.34元/股,公司股权
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高于平均价2.34元/股,公司需根据本次公司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股权
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买卖,按上述开盘参
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6年3月10日)公司股票
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6年3月9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即6.37元/股,该收盘价高于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
均价2.34元/股,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
盘参考价格需要调整。根据本次公司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
权(息)参考价格为4.36元/股。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六、风险提示
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
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
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能力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
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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