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海联讯: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5 21:09:47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6-026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轮”)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杭汽轮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杭汽轮披露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权激励
计划自查表》《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杭汽轮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杭汽轮的持续发展及是否
存在损害杭汽轮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杭汽轮监事会出具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委批复的公告》。杭汽轮收到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
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杭国资考
[2021]45 号),杭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杭汽轮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公示》,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明
确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情形,以及公示期内反馈问题的方式和途径。截至公
示期满,杭汽轮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杭汽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披露《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
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杭汽轮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1 日为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6.825 元港币/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记人数为 455 人,登记数量为 18,060,000 股。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825 元港币/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予登记人数为 37 人,登记数量为 1,380,000 股。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 9 人因退
休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6764 元人民币/股(港币价
格为 6.825 元港币/股)调整为 4.06 元人民币/股。2023 年 3 月 27 日,杭汽轮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 10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激励股票 531,180 股,并发布公告《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 14 人因退休原因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
励计划》,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22,448
股进行回购注销。2 人因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根据《激励计划》,
同意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2,355 股进行回
购注销。同时,因已实施完毕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
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杭汽轮九届三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51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9,254,045 股。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62,712 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已实施完毕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杭汽轮九届九次董事会和九届八次监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40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8,936,928 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 3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的换股已完成,新增股份已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上市流通。2026 年 3 月 5 日,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等议题,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完成改选。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承继自原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689,52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杭汽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等个人原
因而离职,且未造成本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四)款所述的负面影响的,激励
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
购。”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
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
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
记后,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
等影响股本总额或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数量和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的公告》(2026-025)。
   本次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的 10,608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回购价款合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24,928.8 元,全部为
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1,516,604,765 股 变 更 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49,612,070 49.43%   -10,608
                                       (股)       749,601,462 49.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766,992,695 50.57%             766,992,695 50.57%

三、总股本           1,516,604,765   100%   -10,608 1,516,594,157   100%
   注:以上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前数据。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
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
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
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并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

2026-03-15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