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
构”)作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安徽林
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安徽林
(证监许可〔2025〕3019
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号文),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5.3700 万股,并
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 37.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1,417.82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9,008.4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409.33 万元。
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019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年产 90 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
新材料项目(二期)
年产 60 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
能制造新材料项目
合计 205,753.00 120,000.00 62,409.33
三、关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在项目推进过程中
暂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进
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
管理,有效增加资金理财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额度自 2026 年 3 月 4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授权期限、额度范围
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
过十二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
产品相关事项,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具体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并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