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次担保含
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2025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新增公司
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
司(含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为公司等主体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万元,担保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担保预计的担保方或被担保
方还包括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及
期限内,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13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关于
新增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关于新增公
司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西皇氏”)、皇氏来宾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宾乳业”)、皇
氏广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签订了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共同为公司向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以
下简称“中行阜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皇氏(安
徽)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乳业”)向中行阜阳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
款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来宾乳业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共
同为广西皇氏向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 3,7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3,800 万元。
(四)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皇氏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乳业集团”)分别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以
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南宁高新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广西
皇氏与北部湾银行南宁高新支行自 2023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期间签
订的合计 26,600 万元授信业务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
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40,35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系此前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为广西皇氏多笔流动资金贷款及
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合计 27,000 万元)的追加担保,同时,公司
及子公司共同为同一担保对象相应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因此,
本次公司及乳业集团为广西皇氏提供的 40,350 万元担保中,40,050 万元为前期
已提供的担保,300 万元为本次新增担保。前期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
(公告编号:2023-111、2024-054、2025-050、2025-056、2025-068、2025-076)。
公告》
(五)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
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宁市西乡塘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
属子公司皇氏赛尔生物科技(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赛尔”)向中行
南宁市西乡塘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
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70 万元。
(六)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北部湾银行南宁高新支行签订了《保
证合同》,为贸易公司向北部湾银行南宁高新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4,2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系此前乳业集团为贸易公司的 8,6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
供担保的追加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为同一担保对象的同一笔债务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因此,本次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前期担保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七)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贸易公司与南宁联合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宁联创”)签订《最高额委托借款合同》,南宁联创委托北部湾
银行南宁高新支行向贸易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与南宁联创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下属子公司广西皇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与南宁联
创签订了《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以产业园公司名下的皇氏数智创新产业园项
目未来 5 年租金收益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八)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以
下简称“交行遵义分行”)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及《保证合同(适用于快易
付业务)》,为下属子公司皇氏集团遵义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乳业”)
向交行遵义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两份保证合同项下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7,800 万元。
(九)为充分发挥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带领作用,积极践行在
广西推广“政府+合作社+龙头企业+银行+保险”的“村企共养壮乡牛”特色奶
牛合作共养计划,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思县支行(以下简称“工
商银行上思县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思县在妙镇更所村股份
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更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购买奶牛及饲料向工商银行
上思县支行申请的贷款等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
余额为人民币 140 万元。
上述担保均在公司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使用担
被担保方
保额度占上 是否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本次使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市公司最近 关联
股比例 资产负债 担保额度
一期净资产 担保
率
比例
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皇氏(安徽) 间接持股
乳业有限公司 82%
直接持股
广西皇氏乳业
有限公司
持股 99%
皇氏赛尔生物
公司及控股 直接持股
科技(广西) 66.53% 470.00 0.53% 否
子公司 51%
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皇氏广西贸易
有限公司
持股 5%
皇氏集团遵义 间接持股
乳业有限公司 64.3251%
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控股子公司 公司 - 78.44% 3,570.00 4.03% 否
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上思县在妙镇
公司 更所村股份经 - 53.28% 140.00 0.16% 否
济合作社
注: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为同一担保对象的同一笔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50,491.01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8,408.99 万元;公司及子公
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6,133.17 万元,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为 145,082.83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200 万元,剩
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2,8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5,7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54,691.01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4,208.99 万元;公司及子公
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2,820.20 万元,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为 108,395.80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3,770 万元,剩
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9,23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 14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5,56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皇氏(安徽)乳业有限公司
比18%。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228.58 10,304.68
负债总额 8,493.80 2,277.7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694.83 -
流动负债总额 3,798.96 2,277.76
净资产 7,734.78 8,026.92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8,480.36 14,290.69
利润总额 -1,212.20 -1,063.47
净利润 -1,212.14 -1,064.56
乳业集团持有安徽乳业 82%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安徽乳业 82%的股权。
(二)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4,861.46 199,723.37
负债总额 130,993.22 130,905.9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3,621.10 71,509.32
流动负债总额 117,623.99 111,794.18
净资产 73,868.24 68,817.38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309.41 102,102.54
利润总额 5,450.40 4,592.47
净利润 5,050.87 4,507.23
司,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广西皇氏 100%的股权。
(三)皇氏赛尔生物科技(广西)有限公司
持股占比30.15%;广西胞弗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10.85%;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水牛研究所)持股占比5%;广西
恩博立傲生物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持股占比3%。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49.57 12,068.03
负债总额 8,082.52 7,124.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420.00 1,465.00
流动负债总额 5,645.78 5,908.50
净资产 4,067.05 4,944.03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12.78 934.51
利润总额 -840.38 -858.77
净利润 -839.30 -920.11
(四)皇氏广西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149.96 44,177.47
负债总额 42,048.58 38,785.6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602.50 11,803.16
流动负债总额 42,048.58 30,385.62
净资产 5,101.38 5,391.85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1.03 7,834.46
利润总额 -283.35 136.36
净利润 -290.47 124.37
的股权。
(五)皇氏集团遵义乳业有限公司
限合伙)持股占比 21.9448%;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 20%;遵义市乳制品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6.3861%;遵义
市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占比 5.2250%。
公司全资子公司乳业集团持有上海邕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876.13 47,694.19
负债总额 47,434.02 41,426.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1,275.57 19,410.61
流动负债总额 30,240.60 29,859.06
净资产 6,442.11 6,268.19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262.69 25,365.80
利润总额 163.32 -1,535.36
净利润 173.92 -1,743.02
司。公司合计间接持有遵义乳业 64.3251%的股权。
(六)上思县在妙镇更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5.92 109.67
负债总额 258.89 36.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9.68 0
流动负债总额 216.09 0
净资产 227.03 72.87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5.79 5.13
利润总额 104.18 3.8
净利润 104.18 3.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广西皇氏、来宾乳业、贸易公司与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签订的《连带
责任保证合同》
易有限公司
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
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等。
(二)公司与中行阜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确
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公司通过乳业集团间接持有安徽乳业 82%的股权,安徽乳业少数股东阜阳东
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安徽阜阳市当地政府下属国有平台公司,主要作为项目公
司代建主体实施代建厂房及配套设施等工作。同时,安徽乳业作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
控。目前安徽乳业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的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安徽乳业及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
(三)公司、来宾乳业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公司、乳业集团与北部湾银行南宁高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
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费、
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五)公司与中行南宁市西乡塘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确
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鉴于被担保人皇氏赛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占比 51%,少数股东广
西赤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胞弗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为皇氏赛尔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目前为皇氏赛尔员工;少数股东广西
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水牛研究所)以技术入股且为国家事业
单位,未直接参与皇氏赛尔的经营和管理;少数股东广西恩博立傲生物技术中心
(有限合伙)也未直接参与皇氏赛尔的经营和管理。目前皇氏赛尔资产状况良好,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好的业务发展前景,根据企业未来发展计划及实施情
况,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同时皇氏赛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经与债权人及相关股
东协商后决定,对于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皇氏赛尔及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或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公司与北部湾银行南宁高新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
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
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七)公司与南宁联创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产业园公司与南宁
联创签订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
司
逾期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债务;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诉讼保全费、公告费、保全保险费、
保函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执行费、差旅费等所有合理费用);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
目未来 5 年租金收益权,权利价值人民币 2,000 万元。
(八)公司与交行遵义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及《保证合同(适用于快易
付业务)》
人民币 7,800 万元
(1)《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
费及其它费用。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保证合同(适用于快易付业务)》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
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及承诺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享有的
其所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及附属权益、无条件付款追索权利、保理融资本金、利
息、罚息、保理费、回购价款、违约金、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债权(包括
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签约主体享有的债权(包括或
有债权)。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鉴定
费、公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执行费、送达费、保险费、保
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电讯费、处置费及其他
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鉴于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遵义
市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参与遵义乳业的生产经营,而且公司通过皇氏
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邕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遵义
乳业 64.3251%的股权,公司在股东会拥有的表决权超过半数;此外,遵义乳业
董事会成员 3 名,其中 2 名由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委派,因此,公司能够在股东会、
董事会层面对遵义乳业形成有效控制。目前遵义乳业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
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遵义乳业及其他股东未提
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九)公司与工商银行上思县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鉴于公司与上思县在妙镇更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村企共养壮乡牛”的
特色合作共养计划,在合作共养期间,授权委托公司开展奶牛养殖、配种、鲜奶
购销等业务,由公司负责对奶牛进行养殖、配种、经营管理、市场化销售(包括
鲜奶销售、奶牛生育的牛犊处置及到期淘汰母牛处置)等运营环节,并按协议约
定在扣除成本后由上思县在妙镇更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获取正常收益。为此,本
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78,816.00万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1,281.22万元(不含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8.19%;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任保证合同》;
创签订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
业务)》;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