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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3 20:08:00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1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
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202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
公 司 报 表 口 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940,643,625.24 元 , 盈 余 公 积 为
后,需使用资本公积继续补亏,资本公积中符合用于弥补亏损的金额可覆盖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负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
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
盈余公积 380,097,727.02 元和资本公积 560,545,898.22 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
损。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 0 元,资本公积
减少至 4,827,331,615.98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0 元。公司完
成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的“未分配利
润”项下单独披露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数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
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使用
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事宜,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
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
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三)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李子林路 38 号
  联系电话:0830-4122195
  邮政编码:646300
  联系人:朱鸿雁
  电子邮箱:lthgfdb@126.com
  (四)其他事项
权”字样;
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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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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