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6-01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第七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司”)就本激励计划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
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
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公告编号:2025-131)、《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42),截至 2025 年 11 月
动系询价转让过户引起,刘金成先生询价转让的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激励计划之前,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提示性公告(定向增发)》(公告编
号:2025-154)、《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
市提示性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5-156),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
建华先生、江敏女士、黄国民先生(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分别已完成限
制性股票归属,其股份变动系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
而归属,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视为买入行为所致。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行为发生于知晓
本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经核实,在自查期间另有 3 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股票行为,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发生于知晓本激励计划之前,其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
断而进行的个人资金安排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除上述 6 名激励对象外,还有 1,085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
为。经公司核查,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直接或间接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
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任
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
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规定采取了相
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
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
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