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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7 19:21:42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6-01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网发布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 人,代表股份 228,006,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20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17,837,18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7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10,169,71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3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份 总数 的 0.0000% 。通 过网 络 投票 的中 小 股 东 166 人, 代 表 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577,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5%;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0,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747%;
反对 2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53%;弃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561,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5%;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4,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74%;
反对 2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7%;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贞、胡文华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
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鸿利智汇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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