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长城开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白俊
江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
子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
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独立董事周俊祥
先生就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项进行了回避。
特此决议。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