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ST铖昌: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3 20:07:12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ST铖昌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
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室。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20 人,代表股份 106,769,10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008%。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102,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445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9人,代表股份99,667,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355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9人,代表股份10,667,83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1757%。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
(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06,521,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19,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56%;反对21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535%;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庄丹丽、刘子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五、备查文件
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3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