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86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 人,上述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重合
部分。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 12.8375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归属数量
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或“本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4
年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375 万股,同意
为符合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股股票;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
外籍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占本激励计
占授予限制性
获授的限制性 划公告日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总量的比
股票数量(股) 司股本总额
例
的比例
姚新征 中国 董事 3,600 1.0749% 0.0005%
桂宏兵 中国 副总经理 26,000 7.7635% 0.0039%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 93 人) 255,300 76.2317% 0.0386%
预留部分 50,000 14.9298% 0.0076%
合计 334,900 100.0000% 0.050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
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告披露前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
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
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1)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激励对象均为线缆事业部任职的人
员,适用线缆的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在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中明确约定。
线缆产品事业部本期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净利润不低于 3,8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净利润不低于 4,500 万元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线缆产品事业部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②上述归属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
“B”、
“C”、“D”、
“E 级及以下”五个等级,届时根
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E 级及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
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足
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
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董事黄文锋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2 月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
及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有关人员关于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向公司监事会反馈了意见。经公司监事会初步调查后发现,
有 1 名拟激励对象存在可能导致其不符合《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事会建议董事会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
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3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8.5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19 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为预留授
予日,以 8.54 元/股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
性股票 5.00 万股。
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位激
励对象由于离职、主动放弃的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5
人调整为 92 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33.49 万股调整为 32.19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28.49 万股调整为 27.19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 5.00
万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024 年 10
月 24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
明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归属条件成就的情
件 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归属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任一情形,满足
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激励对象中:6 名激
的任职期限。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本次可归属
的 86 名激励对象均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要求。
(四)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务所(特殊普通合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激励对象均 伙)出具的《关于
为线缆事业部任职的人员,适用线缆的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
在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中明确约定。业绩考核 术股份有限公司事
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部股权激励计划
业绩考核目标完成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情况鉴证报告》
(中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净利润不低于 3,800 万元
汇 会 鉴 [2025]10194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净利润不低于 4,500 万元 号),剔除有效期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线缆产品事业部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内公司股权激励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 划所涉及股份支付
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费用影响后,线缆
②上述归属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产品事业部2024年
诺。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
考核满足归属条
件。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1、由于 6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 级及以 职,不再具备激励
下”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对象资格,其已获
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1.28
个人绩效考
A B C D E 级及以下 万股由公司作废。
核结果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
为 A/B/C,个人层面
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比例为 10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
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年度考核等级为 D,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
为 50%,其已获授
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
性 股 票 共 计 0.1175
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万股由公司作废。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 1 名激励对象
为 B,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 100%,业绩
考核满足归属条
件。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可为满足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86 人,可
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15.3375 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
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股股票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归属前已 本次可归属
占已获授限制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的百分
票数量(股) 量(股)
比
姚新征 董事 3,600 1,800 50%
桂宏兵 董事、副总经理 26,000 13,000 50%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 84 人) 255,300 113,575 44.49%
合计 334,900 128,375 38.33%
注:1、以上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等因素。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预留授予部分
股股票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归属前已 本次可归属
占已获授限制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的百分
票数量(股) 量(股)
比
黄唯 核心骨干员工 50,000 25,000 50%
合计 50,000 25,000 50%
注: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零碎股时,采取不进位原则。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86 名激励
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5.3375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
股东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之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5.3375 万股,归属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6,215.38 万股增加至 66,230.72 万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
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
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