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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正平: 正平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2 21:09:27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6-01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
股份”)股票自 2026 年 1 月 6 日至 9 日连续 4 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 20.74%;
月 30 日、2 月 2 日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触及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剧烈交替波动已积累较高交易风险,投资
者盲目参与可能面临重大损失。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
投资。
   ●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退市的重大风险。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根据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资料,年审会计师尚
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 2025 年末净资产为正,公司存在因净资产为负而退市的重
大风险。
   ●2024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消除工作未完成,2025 年度审计意见存在非无保留
风险。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消除工作尚未完成,若非标准审计意见无
法消除,年审会计师将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具体审计意见
最终以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业绩预告数据尚未审计确认,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触发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
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
目前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存在审计后净资产
为负的风险。若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公司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4 年度审计为无法表示意见,2025 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将面临
终止上市风险。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
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4 年度内控审计为否定意见,2025 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将面临规范
类退市风险。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2025 年度内部控制
有效性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若 2025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规范类强制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为部分债权申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本次预重
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
次债权申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涉及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债
权申报及调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如贵州金九金、隆地电力等均未被纳入本次预重
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范围。考虑到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
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消除
事项。
  ●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
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 2.80 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 11.20 亿元,合同资产 21.75 亿元,
其他应收款 3.55 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
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在预重整债权申报
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此外,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仅涉及部分子公司,不排除年审阶段发现其他应计而未计
债务,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
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
关权利。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
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
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
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
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
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2025 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
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根据公司对上交
所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至目前,年审会计
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
审计证据。如截至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
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无
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
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取
得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公司开采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未
来需大规模投入建设和运营,但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人员及设备等用于后续开采,
矿产资源后续开采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货币资金为 72,376,698.55 元,其中因农民工专户保证金、诉讼冻结等受限的货
币资金 30,284,838.37 元,资产负债率为 92.49%。受制于资金投入、市场环境、行业
政策及外部环境、人员缺乏等多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后续开发进展、能否产生收益
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采矿权被冻结的风险。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与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探局探矿权转
让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审理过程中,青海地勘局为保障其债权实现,可
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案涉采矿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保全裁定,
案涉采矿权存在被采取冻结等权利限制措施的可能性。若后续相关法律程序依法推进,
不排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案涉采矿权的相关财产性权利被依法处置的可能。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
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2 月 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自查,并书面问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
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1 月 6 日至 9 日连续 4 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 20.74%;
月 30 日、2 月 2 日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触及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剧烈交替波动已积累较高交易风险,投资
者盲目参与可能面临重大损失。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
投资。
   (二)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退市的重大风险。
   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根据已经实施的审
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资料,年审会计师尚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 2025 年末净资
产为正,公司存在因净资产为负而退市的重大风险。
   (三)2024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消除工作未完成,2025 年度审计意见存在非无
保留风险。
除,年审会计师将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具体审计意见最终
以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四)业绩预告数据尚未审计确认,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触发终止上市的重大风
险。
   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确认,目前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存在审计后
净资产为负的风险。若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公司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触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2024 年度审计为无法表示意见,2025 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将
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
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2024 年度内控审计为否定意见,2025 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将面临
规范类退市风险。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需
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若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规范类强制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七)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为部分债权申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本次
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难以通
过本次债权申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
  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涉及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公司部分控股子
公司如贵州金九金、隆地电力等均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范围。考
虑到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
范围,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消除 2024 年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
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八)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 2.80 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
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为负的风险。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仅涉及部分子公司,不排
除年审阶段发现其他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
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九)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
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
使相关权利。
   (十)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
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
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
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
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十一)2025 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
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
   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
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
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至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
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十二)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
   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三)公司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
《采矿许可证》。公司开采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未来需大规模投入建设和运营,
但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人员及设备等用于后续开采,矿产资源后续开采进展、能否
产 生 收 益 均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 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为
外部环境、人员缺乏等多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后续开发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
  (十四)采矿权被冻结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与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探局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程
序,在诉讼审理过程中,青海地勘局为保障其债权实现,可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案涉
采矿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保全裁定,案涉采矿权存在被采取冻
结等权利限制措施的可能性。若后续相关法律程序依法推进,不排除在符合法律规定
的前提下,案涉采矿权的相关财产性权利被依法处置的可能。
  (十五)公司业绩持续亏损。
利润-4.75 亿元;2025 年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6.52 亿元,归母净利润-0.99 亿元,
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1.90 亿元。
  四、董事会声明
  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公 司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有 关 公 司 信息 请 以 公司 在 上海 证 券 交易 所 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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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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