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晶晨半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晨股份”)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转让方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2.8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100,000股。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公司 79,441,0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22.10%减少至18.86%。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持股数量(股) 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晶晨股份的股份比例
超过 5%,为晶晨股份控股股东;晶晨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数量占总
(股) 例 量(股) (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注:如上表数据如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本 次转 让后,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上 市公司 股份 比例将 从
股本增加,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Amlogic (Hong 名称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Kong) Limited 住所 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 489 号铜锣湾广场一
基本信息 期 22 楼 220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01-27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比例
股)
Amlogic 其他 2025 年 2 月 13 日至 人民币普通股 0 0.13%
(Hong 2025 年 11 月 10 日
Kong) 询价转让 2026 年 1 月 27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3,100,000 3.11%
Limited 合计 - - 13,100,000 3.24%
注: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为基础测算,因四
舍五入存在尾差。
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Amlogic 92,541,087 22.10% 79,441,087 18.86%
(Hong Kong)
其中:无限售条件
Limited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92,541,087 22.10% 79,441,087 18.86%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指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前一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
的持股情况,可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占总股
本比例”, 是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 421,165,613 股为基础测算。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量(股) 本比例 (月)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铖润智资产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
厦门抱朴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山东望水泉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
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杭州兆德梓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注:以上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若出现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
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6 年 1 月 21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450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公司 80 家、证券公司 53 家、保险机构 19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4 家、私募
基金 250 家、信托公司 2 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6 年 1 月 22 日 7:15:00 至
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47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8家
投资 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 让价格为 82.85 元/ 股 ,转让的 股票 数量为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
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