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6-08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
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
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 审计 的 期末 净 资产 为 负值 ,或 者追 溯 重述 后
√
最 近一 个 会计 年 度期 末 净资产为负值。
财 务会 计 报告 被 出具 保 留意 见、无 法表 示 意见
或 者否 定 意见 的 审计 报 告。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
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
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
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35 号)。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
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
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二、2025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000 万元到-53,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000 万元到
-58,0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91,000 万元到 107,000 万元。预计 2025 年末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000 万元到 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
三、风险提示
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
准。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风险警示的撤销仍存在不确定性。
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
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最近一年被
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
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