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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4 17:12:46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48171      债券简称:23 长江 C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第一期)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及代码:23 长江 C1(148171)
   ●计息期限:2025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15 日
   ●债券付息日:2026 年 1 月 16 日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
行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支付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7.00 元(含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按照 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税
后每 10 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付息金额为 37.60 元(税后);
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 10 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
付息金额为 47.00 元(税前)。
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三、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
(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
部领取利息。
  四、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
券利息收入按照相关税法规定执行。
 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公告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
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长江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430023
 咨询联系人:黄红刚、刘行
 咨询电话:027-65795730
 传真电话:027-65799714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邮政编码:100032
 咨询联系人:夏雪
 咨询电话:010-56839300
 传真电话:010-57615941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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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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