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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通: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9 17:13:50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6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5.97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司股份 15,469,8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099%,最高成交价为 19.8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8.9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952,711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
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回
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
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
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
的实现,同时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
象。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69,800 股。若回购股份
按既定用途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73,848,695     7.7856%     589,318,495     7.995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96,833,627    92.2144%   6,781,363,827    92.0046%
     总股本    7,370,682,322   100.0000%   7,370,682,32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如公司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则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公司在本次回购完成之
后三年内未能将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相应股
份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按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约定,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暂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
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
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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