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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岭南: 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6 22:06:47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 岭南       公告编号:2025-148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单位 ”)此前收到河南
省汤阴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5)豫 0523 刑初 223 号),公司涉嫌串通投
标罪被起诉,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
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2025)豫 0523 刑
初 223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公诉机关: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公司被告人:杨某、何某某
  (二)基本情况
及管网项目(环境控制之一期绿化)”进行招标,合同金额为 9,622.65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04%,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因公司时任子公司岭南园林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集团”)员工在招投标程序中未依法合规,公司
及园林集团直接责任人员杨某、何某某被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串通投标
罪向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判决结果
  (一)
    、被告单位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六
十万元;
  (二)
    、被告人杨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人民币三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
该院缴纳。
    )
  (三)
    、被告人何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
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
日内向该院缴纳。)
  三、后续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判决暂未生效,上述事件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加强对证券及合规投标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要求所有相关人员提升合规与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
施,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上述判决情况,公司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退市的情形。敬
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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