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5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
因 2024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1 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1 名激励对
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已离职,其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
比例均为 0%,2024 年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职,董事会同意对
前述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4.2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34.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25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793,107,141 股变更为 1,792,764,641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
应由 1,793,107,141 元减少为 1,792,764,641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