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 东易 公告编号:2025-06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院最终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
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司”或“东易日盛”)和公司临时管理人启动相关债权人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以下简称“《预重整方案》”)及《东易日盛
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以下简称
“《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的表决。根据截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的表决情况,普通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预重整方案》,《后续债权人会
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已获得表决通过。基于债权人表决工作尚未结束且预
重整期间存在持续申报债权等情况,以上两项议案的表决工作仍在进行中,预重
整期间的表决情况将根据《预重整方案》及《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
方案》的规定与重整申请受理后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进行衔接,最终以重整受理
后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及《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的表决。根据截至 2025 年 10 月
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已获得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第二条、第三十条之规
定,现将相关议案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方案》表决情况
根据《预重整方案》,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将获得全额清
偿,其权益未受调整,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
十一条之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不参加《预重整方
案 》 的 表 决 。普 通 债 权 组 有 表决 权 的 债 权 人 共 6734 位 ,该 组 债 权总 额 为
表决同意 5504 位,占出席的该组债权人数的 94.23%,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
权金额为 1,522,165,519.13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79.95%,已过三分之二。根
据《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第四十七条及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至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普通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预
重整方案》。
二、《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6735 位,债权总额为 1,904,212,686.45 元。
出席的债权人共 5842 位,表决同意 5523 位,占出席债权人数的 94.54%,已过
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1,542,224,204.40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后续债权人会
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已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院最终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
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
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预重整方案的同意视为对该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一)
重整计划草案对预重整方案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有关债权人有不利影响的,受
到影响的债权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表决;(二)预重整方案表决前公司隐瞒
重要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或者预重整方案表决后出现重大变化,有可能影响债
权人表决的,相应债权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表决。
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