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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 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30 17:09:37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5-103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于
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1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
第六年3.00%,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9年7
月2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6.56元/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7
月27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的40,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8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冠中转债”,债券代码“123207”。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生、许剑平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并放弃表决权的方式变更
公 司 控 制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及5%
以上股东签署<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97)、《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
关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
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权并已签署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系各方基
于收购事项达成的初步一致,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
式收购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后续将结合收购进展
情况,在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等交易文件后,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现金收购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
术有限公司51%股份及签署意向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变化。
其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
的情况。
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2.01%。
债券面值为100.00元/张,转股价值为154.502元,转股溢价率为16.20%。
近期公司可转债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审慎投资。
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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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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