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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9 12:06:50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5-06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9 月
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优化管理架构,压缩企
业层级、减少法人户数,提高资产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二化肥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将注销第二化肥公司法人资格,其全部资
产、债权、债务等由鲁西化工继承。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
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料产业园
        自 2025 年 9 月 29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8: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人:柳青
  邮编:252000
  电话:0635-3481198
  传真:0635-3481044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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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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