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5-4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
午9:15至下午3:00。
司八楼会议室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
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1人,代表股份576,596,07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5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995,89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0人,代表股份5,600,18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0人,代表股份5,600,18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0人,代表股份5,600,18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6%。
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 8 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0,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85%;反对2,250,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03%;弃权2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5463%;反对2,250,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878%;弃权29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265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并参
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即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原监事会成员将不再担
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原监事会主
席金文汇女士、监事李雪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职工监
事李倩女士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3位监
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
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47,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80%;反对2,253,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08%;弃权2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1,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4927%;反对2,253,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14%;弃权29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265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并参
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49,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83%;反对2,25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06%;弃权2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3,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5213%;反对2,25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28%;弃权29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265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并参
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38,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64%;反对2,25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03%;弃权3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2,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3285%;反对2,25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896%;弃权307,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482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并参
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944,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402%;反对2,36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094%;弃权29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8,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2.6549%;反对2,36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506%;弃权290,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01,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01%;反对2,295,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82%;弃权29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5,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6767%;反对2,295,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949%;弃权298,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328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40,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67%;反对2,25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03%;弃权3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4,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3624%;反对2,25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896%;弃权305,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448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899,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324%;反对2,40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167%;弃权2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3,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1.8514%;反对2,40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006%;弃权293,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248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
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
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