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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芬达: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1 21:06:22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达”、“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6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230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
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167.00 万股,本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7.69 元/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
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33.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
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
成。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09.461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67%;其
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 216.6846 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1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26.1464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19.67%。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7.2536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发行数量为 520.0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9.87%。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1,740.8536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
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 2025 年 9 月 1 日(T 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
“艾芬达”股票 520.05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 2025 年 9 月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9 月 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
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9 月 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
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
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均为 12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
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
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
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
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
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2,841,532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57,073,257,500 股,
配 号 总 数 为 114,146,515 个 , 配 号 起 始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 , 截 止 号 码 为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974.57120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348.2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872.6036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 50.1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868.2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 售 数 量 后 本 次 发 行 数 量 的 49.87% 。 回 拨 后 ,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中 签 率 为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 2025 年 9 月 2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
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5 年 9 月 3 日(T+2 日)
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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