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9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一、停牌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通知,其正
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方案涉及股份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及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相关方正在就具体交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
商。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
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飞鹿股份,股票代码:300665)自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7)。
二、进展说明
光智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2025 年 8 月 25 日,章卫国先生与骁光智
能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
变更为杨奕骁;在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骁光智能拥有公司表决权
的比例将达到 18.71%。
能签署《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完成之日,章卫国先生与骁光智能签订的《表决权委托
协议》同时终止,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根据发行数量
区间测算,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发行完成后,骁光智能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达
到发行后总股本的 17.14%-19.70%。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三、复牌安排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飞鹿股份,股票代码:300665)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
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