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情况
根据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 司 2025 年 半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所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53,541,232.9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1,065,521,714.45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022,710,620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
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 19,894,859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严格依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
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可转
债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若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数量(1,022,710,62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
持有股份数量(19,894,859 股)为基数,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总额 10,028,157.61 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
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