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
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
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148,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6%。其
中,控股股东之一张世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223,657 股,占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6.97% ; 控 股 股 东 之 一 张 琳 女 士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58,4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控股股东一
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 7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蓝墨 7 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9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蓝墨私享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蓝墨 8 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
内部转让股份的主要内容:因家族资产规划,蓝墨 8 号拟计划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的 2,034,000 股股份转让给乌昕(张琳之子,本
次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和杨茗(张蕾之女,本次转让前未持有公
司股份),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后,蓝墨 8 号将
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乌昕和杨茗将新增成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
次内部转让计划将在公司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拟定时间实施。
本次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内部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 8 号私募证券
股东名称
投资基金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2,034,000股
持股比例 1.0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2,034,000股
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因
第一组 张世豪 34,223,657 16.97% 张世豪与张琳、张蕾
为父女关系。
张琳 5,742,250 2.85% 张琳与张世豪为父女
关系,张琳与乌昕为
母子关系。
张蕾 4,258,481 2.11% 张蕾与张世豪为父女
关系,张蕾与杨茗为
母女关系。
蓝墨 7 号 4,890,000 2.42% 张 琳 、 张 蕾 100% 持
有。
蓝墨 8 号 2,034,000 1.01% 张氏家族其他成员持
有。
乌昕 0 0.00% 乌昕与张琳为母子关
系。
杨茗 0 0.00% 杨茗与张蕾为母女关
系。
合计 51,148,388 25.36% —
二、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 8 号私募证券
股东名称
投资基金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34,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0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34,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家族资产规划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此次蓝墨 8 号股份变动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
减持。
内部转让主体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蓝墨 8 号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最终实施结果可能受自身
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内部转让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