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以
下简称“四川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
序号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
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
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
确保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4〕108 号)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承
销 保 荐 费 11,50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验资报告》。公司已
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和全资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四川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购买了银行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收益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银行定期
四川银行 -- 25,000.00 1.30% --
存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固定
收益型
年1月21日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四川银行定期存款,具体如
下:
产品类型 银行定期存款
产品期限 2025 年 7 月 21 日-2026 年 1 月 21 日
购买金额 25,000 万元
产品成立日 2025 年 7 月 21 日
产品起息日 2025 年 7 月 21 日
产品到期日 2026 年 1 月 21 日
预计年化收益
率
收益类型 保本固定收益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序
受托方名称 收益类型 产品名称 资金投向
号
本次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共计人民币 25,000.00 万元,该产品均符合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
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财
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
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四川银行,与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3月
资产总额 4,097,165,919.14 4,095,162,635.26
负债总额 1,995,847,080.21 2,003,967,960.11
归母净资产 2,101,322,754.21 2,091,093,629.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76,625,342.51 -126,433,261.15
净流量
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
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认
购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
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
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
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华夏银行-结构
性存款
华夏银行-结构
性存款
国家开发银行-
银行定期存款
四川银行-大额
存单
国家开发银行-
银行定期存款
四川银行-银行
定期存款
四川银行-银行
定期存款
四川银行-银行
定期存款
华夏银行-结构
性存款
华夏银行-通知
存款
四川银行-银行
定期存款
国家开发银行-
银行定期存款
四川银行-银行
定期存款
合计 133,666.00 79,300.00 1,067.95 54,366.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7,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归母净资产(%) 12.8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不适用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4,366.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5,634.00
总理财额度 70,000.00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