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司控制权变更。
部承诺,并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关于大股东和董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
减持限制等规定。
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于近日收到董事徐建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徐建军先生与柳玉琴女士经友好协商,
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上述事项将导致公
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
公司控制权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徐建军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02,307
股,占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69%,柳玉琴女士及其子女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
有公司股份。
徐建军先生名下的联域股份股票作如下处置:
(1)徐建军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125,577 股股份(占当前公司股份
总数的 0.17%)分割至柳玉琴女士名下,该部分股份应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
完成过户;
(2)徐建军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251,154 股股份(占当前公司股份
总数的 0.34%)分割至其两名子女名下。具体安排为:每名子女分别获得 125,577
股股份,待其分别年满 28 周岁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在此之前,上述合计 251,154
股股份权益由徐建军先生享有并由徐建军先生行使股东权利。
司 125,577 股股份,约占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
具体情况如下:
前述权益变动前 前述第 2 点第(1)项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 占当前公司股份总 直接持股数量 占当前公司股份总
(股) 数比例(%) (股) 数比例(%)
徐建军 502,307 0.69 376,730 0.51
柳玉琴 0 0.00 125,577 0.17
合计 502,307 0.69 502,307 0.69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
入原因所致。
司控制权变更。
前述第 2 点第(1)项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情况如下:
前述权益变动前 前述第 2 点第(1)项权益变动后
持有人名称 占当前公司股
直接持股数量 直接持股数量 占当前公司股份总
份总数比例
(股) (股) 数比例(%)
(%)
徐建勇 18,443,710 25.20 18,443,710 25.20
深圳市合域投资有限
公司
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 5,028,116 6.87 5,028,116 6.87
伙)
深圳市合启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 2,196,000 3.00 2,196,000 3.00
伙)
徐建军 502,307 0.69 376,730 0.51
合计 37,150,273 50.75 37,024,696 50.58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
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说明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柳玉琴女士就其本次取得的公司股份,将继续
履行徐建军先生在《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承诺。
“(1)自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联域股份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联域股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域股份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上述期间联域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
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联域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
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4)在本人担任联域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本人在
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联域股份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联域股份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联域股份股份。若本人在任职届满
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
制性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因未履行
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联域股份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联
域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联域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建军先生、柳玉琴女士将继续共同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规定关于大股东和董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
徐建军先生、柳玉琴女士将与徐建勇先生、深圳市合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市联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合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1%、通过大宗交
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
徐建军先生、柳玉琴女士在徐建军先生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
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分别履行董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的预披露义务。徐建军先生若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徐建军先生、柳玉琴女士均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的限制性规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建军先生、柳玉琴女士如有减持计划,双方将按
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额度并披露。
(四)柳玉琴女士未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处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本次权益变动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
易过户办理。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徐建军先生与柳玉琴女士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离婚股权分割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所导致,未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
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