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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8 00:13:47

证券代码:000680                 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公司 5,541,050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597783 元/股计算,每 10 股现金
红利为 0.597783 元。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综上,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597783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总额进行调整。
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1,500,327,412 股变更为 1,500,142,612 股。根据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
证券账户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1,494,601,5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89,676,093.72 元(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性股票的现金红利先由公司统一留存,待解锁后再行发放;若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锁,则
公司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回)。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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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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