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
远可持续发展;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计划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