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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2 16:09:16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5-036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具体情况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杭州汽轮动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
股吸收合并杭汽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后,杭汽轮将终止上市
并注销法人资格,海联讯将承继及承接杭汽轮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
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杭汽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此外,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浙江省国
资委关于同意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5〕5号),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整
体方案。本次交易尚待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权将由本公司作
为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存续方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对于根据本公告进
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公司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
准、注册或同意后,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一)债权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以下简称“债权资料”)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士进行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的申报方式如下所示:
  请债权人持债权资料到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206号高新工业村R2-B
座301海联讯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72918
  工作日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请将债权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206号高新工业村
R2-B座301海联讯
  邮编:518057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72918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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