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永长征
股票代码:002927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1号高科技厂房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06月0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泰永长征、上市公司 指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园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泰永长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比例下降至5%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注册资本:1,318,780,152.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6077R
经营期限:1986-06-27至无固定日期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1号高科技厂房
通讯地址及邮编: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518057
主要经营范围: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
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网设备、软件及系统解决方案、电动
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03月31日,长园集团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东名称 条件股份数 股份 股东性质
量(股) (%) 数量(股)
量(股) 状态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吴启权 105,814,915 8.02 0 质押 105,814,915 境内自然人
山东至博信息科技有限 境内非国
公司 有法人
深圳市泰湾壹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1,134,786 3.12 0 无 0 境外法人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
限公司 法人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
湖南钜银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长安价值精 21,436,731 1.63 0 无 0 其他
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
有限公司
程燕 10,518,100 0.80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园集团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的居留权
吴启权 董事、董事长 男 中国 否
陈美川 董事 男 中国 否
邓湘湘 董事 女 中国 否
杨诚 董事 男 中国 否
丘运良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否
王苏生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否
张宇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否
张广嘉 职工董事 男 中国 否
熊胜辉 职工董事 男 中国 否
长园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吴启权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通讯地址及邮编: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51805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园集团除持有泰永长征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长园集团基于补充流动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出售持
有的部分泰永长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长园集团于2025年0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泰永长征股票的议案》,授权长园集团经营管理层自董事
会作出本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出售持有的泰永长征股份不超过1,454.4119万股,
出售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价格择机出
售或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计划预披露的公告》,长园集团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不超过6,695,765股。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该计划内已减持3,384,6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证券市场情况实施
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长园集团持有泰永长征A股股份17,071,676股,占泰永长征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大宗交易减持及泰永长征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使股本总数变化,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至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7,071,676 10.00 11,159,519 5.00
长园集团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71,676 10.00 11,159,519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1、本次变动前的泰永长征总股本为170,716,000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长园集团持有的泰永长征股份无质押。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所持泰永长征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之日起前6个月
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成交均价
股东名称 交易类型 成交日期 交易方式 成交数量(股)
(元/股)
长园集团 减持
集中竞价 1,173,600 14.5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泰永长征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日期:2025年06月06日
基本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贵州省遵义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泰永长征 股票代码 002927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路长园新材料1号高科技厂
有限公司 注册地
房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被动稀释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17,071,676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比例:10.00%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备注:泰永长征当时总股本为170,716,000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11,159,519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减少5.00%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备注:泰永长征当前总股本为223,192,180股
时间:2020年01月04日至2025年06月05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等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具体持股变动情况详见“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是 否 □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上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日期: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