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双林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608.72 万股(调整后);同意公司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 16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数量为 849.52 万股(调整后)。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