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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5 20:05:17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5-035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股本 476,348,3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0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38,107,871.44 元(含税)。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
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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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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