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5-045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2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28%,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
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
等材料,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被起诉,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5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
,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5
体接待日活动”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加 2025 年吉林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也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