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博俊科技 股票代码:300926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Bojun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二〇二五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
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义
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项目 指 内容
发行人、公司、本
指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博俊科技
本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本
指 博俊科技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
可转债 指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东方证券、保荐
人、保荐机构、主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中审亚太、审计机
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安泰达、发行人律
指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师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
报告期末、本报告
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承销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证券期货法律适
指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用意见第 18 号》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发行类第 7 号》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发行类第 8 号》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8 号》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中的相关数据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结果确定,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一、公司基本概况
中文名称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Bojun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41,941.6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伍亚林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2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7 日
公司注册地址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公司办公地址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邮政编码 215300
电话号码 0512-3668 9825
传真号码 0512-5513 396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h-bojun.com/
电子信箱 ir@sh-bojun.com
汽车用精密模具及高精密零部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模具制造;冲压零部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
品、塑料制品的销售;激光拼焊汽车转向支架、落料件、汽车
天窗用包塑件、汽车门锁用包塑件的生产、销售,并提供售后
经营范围 技术支持和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
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
行修订方案相关的议案。
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
届满之日起延长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按照发行
方案约定的方式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结果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数
量根据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51 号),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8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符合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最终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限售期
认购方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合计 14,684,287 299,999,983.41 -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 月 15 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17.59 元/股(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
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
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19,416,6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实施完毕。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
格由 20.58 元/股调整为 20.43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4,577,259 股。若公司
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
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
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原则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0.58
元/股调整为 20.43 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 14,684,287 股。发行
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
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
量的 7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83.41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发行与承销方
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30,000.00 万元。
(七)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发行
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025)000043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 299,999,983.41 元。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
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000044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止,发行人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14,684,28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43 元,募集资金总额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751,296.51 元,其中:计入股本 14,684,287.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 283,067,009.51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
司将根据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
监管协议。
(九)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3032),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
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45 楼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获配股数(股) 4,038,386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刘福娟
姓名 刘福娟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身份证号码 370212********0524
获配股数(股) 2,915,451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住所 福建申厦门市思明区******
身份证号码 350524********0013
获配股数(股) 1,895,043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获配股数(股) 1,658,892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大
注册地址
厦 A 座 506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泳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获配股数(股) 1,554,907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6)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号院 2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1-288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6 层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冰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经营范围
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CAQF836T
获配股数(股) 1,214,771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7)重庆云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重庆云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街道下中渡口 130 号 7 号楼第一层 3-1-175
注册地址
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街道下中渡口 130 号 7 号楼第一层 3-1-175
主要办公地点
号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蜀秦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检验检测服务;药品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
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
查);专业设计服务;家政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动漫游戏
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新兴能源技术研
经营范围
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
售;棉、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电
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6MABTP6EX5M
获配股数(股) 728,862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8)朱蜀秦
姓名 朱蜀秦
住所 成都市成华区******
身份证号码 511902********0078
获配股数(股) 570,947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福娟、郭伟松、诺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云朵科技有限公司和朱蜀秦。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公司/本方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
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
书签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
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
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事
项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要求,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的发
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
偿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有关法律
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及募
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
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要求;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
格;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3032),其已受理公司本次
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博俊科技;证券代码为:300926;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2 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序 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股份数
号 (股)
量(股)
上海嘉恒睿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基金、理财产
品等
海富通价值精选股票型养老金产 基金、理财产
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品等
基金、理财产
品等
合计 313,054,770 74.64% 136,333,19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
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持有有限售
序 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股份数
号 (股)
量(股)
上海嘉恒睿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基金、理财产
品等
海富通价值精选股票型养老金产 基金、理财产
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品等
基金、理财产
品等
合计 315,425,074 72.66% 141,179,009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
稀释摊薄。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4,684,287 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
下表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发行前(元/每股) 发行后(元/每股)
项目 2024 年度/2024 2023 年度/2023 2024 年度/2024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 1.51 0.76 1.41 0.71
每股净资产 5.94 6.42 6.42 6.94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中审亚太出具的审计报告;
注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上市公司股本+
本次发行股数) ;
注 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期末上市公司股本+本次发行股数)
。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合计 387,154.96 301,475.54 176,808.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7,517.79 193,170.97 131,609.53
资产总计 704,672.75 494,646.51 308,417.58
流动负债合计 372,731.85 262,315.53 173,066.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863.61 58,393.01 7,830.48
负债合计 455,595.46 320,708.54 180,897.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8,942.31 173,937.97 127,520.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9,077.29 173,937.97 127,520.5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22,705.55 260,048.56 139,090.93
营业成本 305,891.31 193,638.71 104,182.66
营业利润 67,235.80 37,283.25 16,842.76
利润总额 67,259.98 37,486.60 16,939.31
净利润 61,311.06 30,850.07 14,819.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311.49 30,850.07 14,819.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益总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2.14 19,321.92 -8,906.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862.35 -52,960.54 -32,665.58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335.87 42,405.79 41,630.5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45.93 8,891.35 55.4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714.19 22,460.12 13,568.77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1.04 1.15 1.02
速动比率(倍) 0.74 0.80 0.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66% 53.08% 49.39%
资产负债率(合并) 64.65% 64.84% 58.65%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23 2.94 2.50
存货周转率(次) 3.02 2.54 2.3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5 0.69 -0.5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4 0.32 0.0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 61,191.21 30,493.91 14,858.09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
资产(元/股)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
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末股本总额。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高等因素影响,发行人
资产规模逐年增长。公司的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报告期内流动资产金额占比
分别为 57.33%、60.95%和 54.94%。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
等。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42.67%、39.05%和 45.06%,非流动资产
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公司的资产结构与主营业务情况相
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80,897.06 万元、320,708.54 万元和
销售规模相对保持一致,呈整体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项目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2、1.15 和 1.04,速动比率分别为 0.66、
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65%、64.84%和 64.65%,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财务状况较为稳健。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 11.90 倍、12.78 倍和 11.42 倍,利息偿
付能力较强,无逾期偿还银行借款本金或支付利息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50、2.94 和 3.23,存货周转率
分别为 2.31、2.54 和 3.02,逐年上升且处于较高水平。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刘俊清、周天宇
项目协办人:李雨晴
项目组成员:郑睿、陈华明、张李展、蔡昶、何锡慧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联系传真:021-231535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297 号万科金域国际中心裙楼四楼
负责人:刘为民
签字律师:潘平、李辉
联系电话:0551-65282222
联系传真:0551-65282277
(三)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负责人:王增明
签字会计师:吴军、于伟
联系电话:0571-81112222
联系传真:0571-81110966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负责人:王增明
签字会计师:吴军、于伟
联系电话:0571-81112222
联系传真:0571-81110966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东方证券签署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及《江苏
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
东方证券指定刘俊清和周天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
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刘俊清:本保荐机构产业投行总部董事、注册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
与泰鸿万立(603210)、光大同创(301387)、浙江自然(605080)、海晨股
份 ( 300873 ) 、 联 得 装 备 ( 300545 ) 、 天 成 自 控 ( 603085 ) 、 恒 华 科 技
(300365)、陕西煤业(601225)等多个 IPO 项目,以及海晨股份(300873)、
联得装备(300545)、天成自控(603085)、恒华科技(300365)等多个再融
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项目执行经验。
周天宇:本保荐机构产业投行总部董事、注册保荐代表人。负责完成万胜
智能创业板 IPO 项目、纵横通信主板 IPO 项目及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顶点软
件主板 IPO 项目、天成自控主板 IPO 项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参与完成联
得装备创业板 IPO 项目、恒华科技创业板 IPO 项目、荣信股份公司债项目、欧
菲光公司债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项目经验。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东方证券认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024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方证
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象合规性的报告;
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发行人盖章页)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保荐机构盖章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