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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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 )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金
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或“公司” )2024 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13360_A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金隅集团 2024 年
度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金隅集团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了金隅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
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以下简称: “贵部”)出具的《关于北京金隅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425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其中涉及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我们阅读了公司对相关问题的
回复,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在逐项做出说明,具体如下: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一、问询函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
年报显示,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07.12 亿元,归母净利润-5.55 亿元,扣非
后归母净利润-28.59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16 亿元。公司 2023 年
度实现归母净利润 0.25 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0.28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71.41 亿元。按业务板块划分,公司 2024 年度新型绿色建材板块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 782.65 亿元,地产开发及运营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27.37 亿元。此外,
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23.04 亿元,对业绩影响
较大,主要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1.69 亿元、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 6.33 亿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请公司:(1)区分不同业务板块,量化分析公司 2024 年亏损进一步扩大、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的影响因素是否持续,公司未来针对业绩亏
损的主要应对措施; (2)补充披露 2024 年度处置主要非流动性资产的相关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处置背景及原因、交易对手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价及公允性等,资
产处置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3)补充披露 2024 年度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补充披露 2024 年度收回或转回已计提坏账的应收账
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款项的交易对方、账龄、前期减值计提依据、报告期内减值转回的
原因,相关转回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具体问题(1)】
(1)区分不同业务板块,量化分析公司 2024 年亏损进一步扩大、经营活动现
请公司:
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的影响因素是否持续,公司未来针对业绩亏
损的主要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一、问询函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金隅集团 2024 年亏损进一
步扩大的原因、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的相关情况,主要执行以下
审计程序:
现金等价物的定义;
流量表中如实体现;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检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否与收入、应收
账款变动匹配,检查支付的货款、薪酬等是否与成本费用、应付账款变动匹配;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核对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变动是否匹配,检查处置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与资产处置损益是否
匹配;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验证借款、还款金额与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债券
等变动是否匹配,股利分配、股权融资现金流动与股东会决议是否匹配;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一、问询函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具体问题(2)】
(2)补充披露 2024 年度处置主要非流动性资产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
请公司:
置背景及原因、交易对手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价及公允性等,资产处置损益
的计算过程及依据,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主要
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阶段进展情况;
补偿金额等;
针对大额单项拆迁费用,执行细节测试。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对非流动性资产处置的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一、问询函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具体问题(3)】
(3)补充披露 2024 年度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请公司:
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金融工具确认的损益主要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认处置时点、金额、损益计算的准确性;
认交易的合规性;
易的真实性。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工具确认的损益与公司
的会计政策相符且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一、问询函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具体问题(4)】
(4)补充披露 2024 年度收回或转回已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
请公司:
款项的交易对方、账龄、前期减值计提依据、报告期内减值转回的原因,相关转回处理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应收账款主要执行以下审计
程序:
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化;
算;
理性,了解历史信用损失率,复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是否恰当,测试管理层坏账准备计
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复核管理层回收措施的合理性;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一、问询函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二)会计师回复(续)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与公司的会计政策相符且在所有重
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金隅集团对于 2024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说明,与我们审计金隅集团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之处。
二、问询函问题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
公告显示,公司拟对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由 15 年变更为 5-20 年。假设运
用该会计估计,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公司利润总额分别增加 3.6 亿元、4.1 亿
元、4.9 亿元,相关会计估计变更对损益影响较大。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中
机器设备账面原值 363.79 亿元,账面价值 167.09 亿元。数据显示,2024 年度全国
规模以上企业的累计水泥产量同比下降 9.5%,行业需求有所下滑。
请公司: (1)量化分析公司“推进数智化转型和精益管理后,显著提升设备运行质量和
效率”的相关情况,并区分不同折旧年限变更情况,列示对应机器设备的类型、用途、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情况,以及延长折旧年限部分的金额占比;
(2) 针对延长折旧年限的机器设备,说明相关会计估计基础变化的具体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实际使用情况、技术及经验变化等,并据此论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时点的
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列示仍在继续使用的实际
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机器设备的具体情况,包括机器设备类别、对应的原值及占比等,
并结合该部分设备与其他设备的比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工率、更新维护成本、设备
能耗情况等,说明相关机器设备使用超过 15 年后形成经济利益流入的情况是否发生
了重大变化; (4)补充披露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并结合水泥行业整
体情况、公司近年业绩变化趋势等,说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是否审慎,是否存在调
节利润的情形; (5)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情况,说明公司延长
后的折旧年限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请审计委员会发表针对性
意见。
(一)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二、问询函问题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二)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固定资产减值主要执行以下
审计程序:
率、折现率等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并检查相应的支持性文件,检查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并记录相应的评价;
金流量。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固定资产本年计提折旧主要
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查公司本年折旧政策是否与上年保持一致;
用,评价其合理性;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对固定资产减值的测试、对固定资产当年计提折旧与公司的会计政策相
符且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三、问询函问题 3(关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
年报显示,公司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涉及电解铜、铁矿石、乙二醇、钢材、煤炭类
品种。报告期内大宗商品经营业务实现收入 411.24 亿元,同比增加 4.84%。关注到,
该业务毛利率仅为 0.31%,较去年同期降低 2.57 个百分点。
请公司:(1)分产品列示最近两年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情况,
补充说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以及 2024 年度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
性;(2)补充披露公司 2024 年新增的大宗商品品种情况,并说明公司 2024 年贸易业
务规模持续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分产品补充披露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相关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度、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优势、盈利模式、
控制权转移时点、信用政策及信用风险防范情况、定价政策与依据、收入确认方法等;
(4)分产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
成立时间、交易内容及金额、往来款余额、是否为关联方,以及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等; (5)结合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物流情况和风险转移等,说明公司大
宗商品经营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是否与公司的业务实质相匹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具体问题(1)】
请公司:
(1)分产品列示最近两年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情况,
补充说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 以及 2024 年度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
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三、问询函问题 3(关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大宗商贸的收入确认主要执
行以下审计程序:
核;
程中的主要控制点,并进行控制测试;
确认的合理性;
二十大的国内客户和供应商中的新增客商及交易额排名前十大的国外客户和供应商中
的新增客商背景进行调查,包括检查地址、股东、企业性质和控制人等信息,检查新增
客商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商业实质分析,识别是否存在循环交易;
分相应执行替代程序;
末数量执行函证程序;
据、结算单、发票、银行回单等,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看收入确认时间与控制权转移时点的一致性,识别是否存在截止性问题。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大宗商品贸易的毛利变动是合理的,对大宗商品贸易的收入确认在所有
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三、问询函问题 3(关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具体问题(2)】
请公司:(2)补充披露公司 2024 年新增的大宗商品品种情况,并说明公司 2024 年
贸易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大宗商贸的收入变动主要执
行以下审计程序:
控制权转移、风险转移、定价政策与依据等信息,分析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对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在所有重
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金隅集团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具体问题(3)】
请公司:
(3)分产品补充披露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品与
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度、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优势、盈利模式、控制权转移时点、信用
政策及信用风险防范情况、定价政策与依据、收入确认方法等;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
见。
(一)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大宗商贸业务的收入确认主
要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试,识别业务流程中的主要控制点,并进行控制测试;
实质及波动原因;
不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度、开展业务的优势、盈利模式等;
入确认的合理性;
行商业实质分析,识别是否存在循环交易;
分相应执行替代程序;
据、结算单、发票、银行回单等,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对于大宗商品贸易的收入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与公司的会计政策相符
且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三、问询函问题 3(关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具体问题(4)】
请公司:
(4)分产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名称、成立时间、交易内容及金额、往来款余额、是否为关联方,以及客户和供应商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金隅集团与大宗商贸的客户
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主要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名前二十大的国内客户和供应商中的新增客商及交易额排名前十大的国外客
户和供应商中的新增客商背景进行调查,包括检查地址、股东、企业性质和控
制人等信息,检查新增客商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全年交易额及重要合同条款,未回函部分相应执行替代程序;
行商业实质分析,识别是否存在循环交易。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对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
在执行金隅集团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三、问询函问题 3(关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具体问题(5)】
请公司:
(5)结合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物流情况和风险转移等,说明公司大宗商品经
营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
与公司的业务实质相匹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大宗商贸的商业实质及收入
确认主要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程中的主要控制点,并进行控制测试;
入确认的合理性;
移单据、结算单、发票、银行回单等,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对大宗商品贸易的收入确认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四、问询函问题 4(关于房地产项目)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收益 6.76 亿元,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450.50 亿元。此外,公司开
发成本及开发产品项目期末账面余额 768.05 亿元,对应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28.07 亿
元,账面价值 739.98 亿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53 亿元。
请公司:(1)分区域列示投资性房地产土地性质、物业面积、报告期末账面价值、报告
期末平均单价等;(2)区分一线和非一线房产,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产生公允价值变动的
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对应主要项目、区位、使用状态、出租率、
市场租金、公允价值评估参数、测算过程等,并结合可比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物业出租
率、租金水平等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 (3)针
对销售或建设进度缓慢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非一线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结合项目的
开发与销售进度、所处区域、周边可比项目售价、减值测试相关过程及参数选择等情况,
说明是否存在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评估机构对问题
(2)发表意见。
【具体问题(1)(2)】
请公司:(1)分区域列示投资性房地产土地性质、物业面积、报告期末账面价值、报告
期末平均单价等;(2)区分一线和非一线房产,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产生公允价值变动的
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对应主要项目、区位、使用状态、出租率、
市场租金、公允价值评估参数、测算过程等,并结合可比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物业出租
率、租金水平等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请年审
会计师发表意见。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四、问询函问题 4(关于房地产项目)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一)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主要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业性质、租赁期、租金收入等;
用的主要评估参数进行审阅与复核,例如可比业态情况、物业出租率、未来
预期租金水平及折现率等;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
们认为金隅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模型、评估参数是合理的。
【具体问题(3)】
请公司:
(3)针对销售或建设进度缓慢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非一线城市房地产开发项
目,结合项目的开发与销售进度、所处区域、周边可比项目售价、减值测试相关过程及
参数选择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四、问询函问题 4(关于房地产项目)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续)
(一)公司回复
请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旨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执行以下审计
程序:
处房地产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变化,结合公司开发项目的情况,分析年末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余额变动是否合理;
执行且计提正确;
数量及状态,结合存货盘点程序实地观察开发项目的所处区域、开发与销售进
度、配套情况、户型情况、周边可比项目情况,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使用的
预计销售价格、预计将发生成本以及预计税金以及销售费用;
任能力及客观性,邀请安永内部专家复核管理层评估专家所采用评估方法和参
数的合理性。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
为金隅集团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公司的会计政策相符且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
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续)
(此页无正文)
本函仅供公司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管理一部报送相关文件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