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
持有的公司 2,000 万股股票和 27,900 万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24,138,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7.78%。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
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若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竞拍成功且完
成变更过户手续,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为 425,138,93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8%。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前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 2,000 万股股票和 2.8 亿股股票,其中拍卖标的 2,000 万股股票流拍;拍卖
标的 2.8 亿股股票中成交 100 万股,剩余 27,900 万股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告编号:2024-113)。
二、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公司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拍通知及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
开信息获悉,上述流拍股份将被第二次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 2,000 万股股票
的除外)。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股,最低申报数量:100 万股。
证券监管规则相关限制性要求。
(二)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 27,900 万股股票
的除外)。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股,最低申报数量:100 万股。
证券监管规则相关限制性要求。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票和 27,900 万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和 14.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78%。
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若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竞拍成功且完
成变更过户手续,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为 425,138,93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8%。
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