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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 麒盛科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19:33:08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
可,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497,63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
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及《麒盛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
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欣悦路179号麒盛科技证券部办公室
  (2) 联系人:唐蒙恬
  (3) 邮箱:softide@softide.cn
  (4) 联系电话:0573-82283307
  (5) 传真号码:0573-82280051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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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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