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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7 22:07:04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人民币,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
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会议形
成以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
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
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
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
同意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
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
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
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报字2025第ZF10065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22,557,731.6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7,288,361.18元。公司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
 积金12,728,836.1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的可供分配利
 润为451,214,746.67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59,292,266.89元。
 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
 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合理持续地回报股东,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
 案为: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暂以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653,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7,451,010.00元(含税),以股本溢价转增49,273,4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为151,926,44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7,451,010.00元;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
 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451,010.00 34,0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2,557,731.65 104,667,468.5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51,214,746.6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59,292,266.8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1,451,01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3,612,600.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由于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具有创新性高、研发难度大、高投入、高风
  险和周期长的行业特点。药品从病理药理研究、临床试验、中试生产到产业化生
  产,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资金、人力、设备等资源,新药研发周期通常超过10
  年,而最终的投资收益需要顺利获取新药的生产批文,并成功进入市场销售才能
  逐步实现,这对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与此同时,医药制造业正处于
  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行业正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加速发展,技术改造和设备
  更新的成本显著增加,进一步要求企业保持稳健的现金流,以支撑业务的可持续
  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顺利推进。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化学药品原料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坚
  持产业链延伸和创新转型的发展战略,在现有特色原料药做精、做大、做强的基
  础上,向兼具一定的化学药品制剂研发、生产与销售能力发展,以进一步提升核
  心竞争力。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大建设、大发展、大投入”
  成为主旋律。在“大建设”方面,公司正加快推进“海森药业新厂区项目(一期)”
  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旨在扩大产能规模、优化生产布局,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在“大发展”方面,公司通过向制剂产业链延伸,
发挥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的协同优势,拓展新的收入来源,增强抗风险能力;在
“大投入”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在研品种的产业化进程,为长期
发展注入新动力,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51.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3%;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5.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9%;研发投入
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结合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
需留存资金以满足研发创新的需要及新厂区工程建设的持续投入,同时保障生产
经营规模提升及产业链布局优化,为公司平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新厂区项目实施建设及日常经营活动,以保持并推动公司的研发创新优势,加快
推进新厂区项目的实施与建设,确保业务运营的稳定性和效率。以上投入将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业绩提升,为股东创造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事项前,
投资者可通过热线电话、邮箱、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向公司提出意见
或建议,公司将及时答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
配事项时,公司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
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提供便利。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
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持续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积极
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
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0.00元、
人民币00.00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0.00%,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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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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