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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3 20:05:12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
股本170,7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3 月 27 日总股本 170,75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陈献伟
  咨询电话:0755-22676016
  传真电话:0755-86963774
  电子邮箱:ir@sinovatio.com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20 号深圳国家工
程实验室大楼 A1403
  七、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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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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