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
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
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新
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5日通过公司钉钉内部公告对本次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通过书
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情况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
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
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骨干员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