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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梅莲)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30 00:00:00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郑梅莲)
  本人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
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
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梅莲,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系教师、浙江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深圳市蓝海华腾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万事利丝绸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昌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1 月-2024
年 1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
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公司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
 姓名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实际出席
       报告期内                 缺席次数   报告期内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郑梅莲      5     5      0      0      2      0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专
项审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要求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内部审计
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本人对定期报告中
重要财务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作了深入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后续将按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相关工作。
  (三)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
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
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发表独立意见时,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董事会等对
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
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
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
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
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
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提名金
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1月17日,经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郑梅莲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之星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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