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胜宏科
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胜宏科技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和日常
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将与甘肃兴陇上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陇
上酒业”)产生采购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去
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349.06 万元,交易类型为采购商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涛先生、刘春兰女士、陈勇
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此议案且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
关联方 上年发生金额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 甘肃兴陇
人采购 上酒业有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500.00 0 349.06
商品 限公司
合计 500.00 0 349.06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关联方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比例(%) 差异(%)
向关联 甘肃兴陇 露的《关于预计
采购商
人采购 上酒业有 349.06 500.00 41.90 30.19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品
商品 限公司 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兴陇上酒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01 月 19 日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文县范坝镇严家坝村 47 号
法定代表人:李彦强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
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兴陇上酒业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刘春兰女士,陈涛先生与刘春兰女士系夫
妻关系,陈涛先生与陈勇先生系兄弟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7.2.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兴陇上酒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兴陇上酒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标准
公司与兴陇上酒业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
的正常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
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交
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涛先生、刘春兰女士、陈勇
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此议案且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茜 郭振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